漳州落实交通安全“护学行动” 严查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等行为
5月25日至6月30日,省公安厅、省教育厅将在全省中小学、幼儿园开展以“关爱学生、保驾护航”为主题的交通安全“护学行动”。行动期间,将严查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上下学的行为,并加强对校车的监管力度。本报记者调查发现,漳州市区存在不少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情况,芗城区、龙文区交警部门将进一步落实“护学行动”,确保学生安全。
中学生骑电动车现象并不少见记者 范伟鸿 实习生 林丹萍 摄
调查:不少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
连日来,记者走访了市区漳州市实验小学、东铺头小学、闽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、漳州外国语学校、漳州一中、漳州二中、漳州七中、漳州立人学校等多所学校。在上下学时间段,小学生几乎都是家长通过各种交通工具加以接送,中学生或是由家长接送,或是走路、骑自行车、乘坐公交车等,方式多样。记者基本上没发现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,但是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的现象还是比较易见。还有一些学生骑电动车同时又载人,并且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,骑行随意,这种现象更令人担忧。
说法:存在安全隐患,但也有无奈之处
未满16周岁,为什么要骑电动车上下学,安全问题如何看待?学生和家长是如何认识的?立人学校的一位高一学生告诉记者,他家住江滨附近,距离学校较远,他没有寄宿,父母工作忙没空接送他,骑自行车又太慢,公交车也很不方便,要转车好几次,所以骑电动车成了最好的选择,“方便”。关于安全问题,该同学坦言,刚开始也挺害怕,路上车很多,但多骑几次就熟练了,加上一般都遵守交通规则,挺小心的,还算安全。市民刘女士表示,虽然担心小孩自己骑电动车的安全,但每个家庭情况不一样,有些家庭确实没办法接送小孩,家校距离远,公交车又不方便,总不可能天天乘坐出租车,花销也太大了,所以骑电动车比较“实在”。
部门:宣传、监管等多措并举
据介绍,芗城交警大队此前就与分局治安大队、区教育局等多部门组织成立“芗城区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小组”,保障辖区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。特别是在市区沿街的漳州市实小、龙师附小、漳州一中、三中等十余所中小学设立护学岗,安排民警和协警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。
针对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上下学的行为,芗城交警大队通过《漳州市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告诫书》抄告学校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,建议教育行政部门、学校提醒和督促学生家长从源头关注孩子安全。
而龙文交警大队在重点严查严管酒(毒)驾,机动车乱“加塞”、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,也加大了学生骑自行车、驾驶电动自行车、无证驾驶摩托车等行为的监管和宣传。
漳州一中办公室杨主任说,针对学生骑电动车上学行为,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学校进行针对性管理,比如对年满16周岁以上的走读生进行家校沟通,符合家校距离远等相关条件后,学生提出申请,学校做好登记,车辆统一停放固定位置等。(记者 郑来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