闽南网5月28日讯 2015年的院校学生档案寄递工作即将开始,这将是学生档案改走挂号信件的第一批寄送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及教育部、国家保密局等单位发出的相关规定和通知,学生档案不属于国家秘密载体,不适于机要通信渠道寄递范围,自2015年6月1日起,各级机要通信机构停止收寄和投递所辖各大专院校、人社部门及所属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的各类“学生档案”。
近年来,随着大专院校学生的不断扩招,独立院校和民办院校的增多,以及院校扩建搬迁,学生档案交寄量逐年增加,投递范围越来越远,学生档案接收单位名称不规范等,以致造成学生档案拒收、退件、误投、错投现象时有发生。
因学生档案的特殊性与重要性,漳州市邮政管理局表示,学生档案虽然不属于国家秘密载体,也不属于国家机关公文的范畴,但因其特殊性、不可再造等特点,要求邮政公司收寄学生档案过程中,需提供严格规范的挂号信函服务,且学生档案的交寄与投递,必须单独分拣封发、单独下段投递。(海都记者 黄一红 通讯员 江子龙)